1.复试时间:2014年9月30日-10月10日;
2.同时进行研究生复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研究生复试的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医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面试内容和形式详见各培训基地医院的通知。
3.复试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含本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等);
(2)身份证、学生证、外国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或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复试流程:学校通过研招网向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先到报考导师所在的院系所教学办报到,领取复试材料,然后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复试结束,推免生应到教学办听取复试结果,领取“复试合格证明”。
5.体检、政审:复试合格者,凭“复试合格证明”到学校研招办领取“体检表”、“政审表”和“政审调档通知”;凭“体检表”按时到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留在体检医院,由研招办统一取回(体检地点:曙光医院东院,体检时间:10月8日-14日上午8:00-10:00,周末除外)。“政审表”交本科学生处相关负责人,填写并盖章后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6.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4年10月13日-10月24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同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7.录取通知书发放:于2015年6月中旬发录取通知书。
8.取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体检、政审不合格者;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者;
(3)入学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者;
(4)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因各种原因,学生未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其推荐免试和入学资格将予以取消。
2015年上海中医药大学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招生章程推荐免试接收专业和人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