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
(二)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三)公开、公平、公正。各工作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四)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审核。
(五)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将加强对各学院“申请-审核制”工作的管理,并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评估。对于违背规范的成员,免除其成员资格,暂停其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并且3年内不得再被聘为领导小组、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对出现问题的学院,将视具体情节给予暂停“申请-审核制”招生资格、削减招生计划等处理。
2015年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