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达到我院公布的面试资格线以上的考生,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顺序顺延招生计划的50%作为候补名单。
(二)、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学院将予以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在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志愿者活动或其他具备弘扬道德情操活动经历突出者(须本人提供书面材料以及有关单位、个人的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除其本课堂所学外,在第二课堂创新、探索、实践取得一定成绩的(须本人提供书面材料以及学校或相关单位证明材料);
(3)、由高中校长推荐的学生(须提供相关材料)。
(三)、考生根据学院网站公示的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到学院进行录取确认。如预录取名单中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按照已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名单的排名进行顺序录取。
(四)、学院报送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时,采用“三重一大”的模式,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和监察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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