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通知所指的2015年高校招生考试包括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和本市秋季统一高考。参加2015年春季高考的报名办法已另行公布(详见沪教委学?2014?60号)。
(二)按教育部规定,不参加2015年秋季高考直接办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和体育单招考生,必须先办理报名手续。
(三)本市户籍和符合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的2015年 “三校”应届毕业生在6月份高考和5月份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中只能选择其中一次参加考试。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退考。
(四)考生为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的毕业生,只可以参加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其中应届毕业生还可参加5月份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录取。
(五)2015年本市高考外语口试不单独进行,高考录取过程中凡对外语口试有要求的学校与专业,均使用当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试成绩等第。凡参加2015年外语口试的社会考生须在高考网上报名的同时报名参加外语口试,免收外语口试考试费。外语口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3日。
(六)截至2015年4月30日,非本市户籍考生须办妥本市高考报名所需手续。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高考政策)其他报考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