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随迁子女的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导入报名库。
(一)2015年1月5日—30日:核对报名信息
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就读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和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留档。
1.考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或符合条件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
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考生在本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证明(该信息可通过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验证);
4.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5.考生自愿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的申请书。
(二)2015年3月2日至12日: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符合条件的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迟应于2015年5月31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核对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具体时间为4月13日和6月1日)。
2015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月2日-12日: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