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口语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
各专业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
生。《应用日语》专业考生不得转录其他专业。
2、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政策和校考成绩+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低录取资
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
专业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3、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
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则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
生;艺术类则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4、如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各专业录取则按《入
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5年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