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优秀生登记表由我校招生办统一组织分送有关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2.推荐工作由所在中学负责进行,经所在中学审议同意、公开推荐后,被推荐者填写《2015年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高中毕业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由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后寄交我校招生办,随附有关推荐材料及奖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我校审查备用。
获得推荐资格并领取了“推荐表”的考生须同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n)凭“推荐表”右上方的“网上注册登记号”通过快速通道下方“推荐生注册查询”链接注册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未在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的“推荐表”无效。
3.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寄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5日,以邮寄邮戳日期为准,网上注册填写信息截止日期为5月29日。
4.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111,邮编201620);
5.不符合推荐生条件的考生,所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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