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时间
试点院校应于2015年4月10日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其中,2015年4月3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今年不得再参加5月份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和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试点院校应于2015年4月10日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其中,2015年4月3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今年不得再参加5月份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和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二)调档工作
试点院校录取生源的档案采用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形式。考生凭招生院校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8月下旬前往相关区(县)高招办或高中阶段学校领取档案后送招生院校。
试点院校录取生源的档案采用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形式。考生凭招生院校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8月下旬前往相关区(县)高招办或高中阶段学校领取档案后送招生院校。
2021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艺体类专业:考试录取办法同上,录取时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分值比例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