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10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总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
(2)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按计划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10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总分、校考测试成绩顺序分出先后,择优录取。
(3)非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根据10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学业水平成绩中英语、数学、语文、物理、化学、地理、信息科技、历史、生命科学、政治的顺序依次分出先后,择优录取。
2015年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