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初审
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及现场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测试。
(二)测试方式内容
声乐:①演唱歌曲一首,可自带伴奏(歌曲要求:中外艺术歌曲),②视唱五线谱或简谱,③练耳;
民乐:①曲目一首,②视奏,③练耳;
管弦乐(含萨克斯):①练习曲一首,②乐曲一首(5分钟之内),③音阶,④视奏.(小号、长号、圆号、大管、双簧管、大提琴、贝大提琴特长生予以优先考虑);
舞蹈:①个人舞蹈基础展示,②表演一段舞蹈(5分钟之内),③一分钟即兴音乐舞蹈展示;
话剧:①语言展示:自备故事、散文、寓言(任选一项,2分钟之内),②命题即兴表演(1分钟之内)。
(三)现场确认、专业测评时间和地点
1、确认时间:2015年1月2日(周五上午08:30—09:00、下午13:00—13:30)
2、确认地点: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
科技会展中心大礼堂
3、测评时间:2015年1月2日(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5:30)
4、测评地点: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松江校区科技会展中心大礼堂
(四)录取方式
1、学校根据测评专家评审意见,将通过选拔测试的音乐艺术特长生,给予A、 两类不同的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成绩并告知考生。学校与考生签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艺术特长专业选择约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2、凡参加我校音乐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且高考成绩需达到我校在各省市相应科类录取低分数线,学校根据已测试成绩将合格考生分为A、 两类,给出以下承诺:
A类: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我校本科专业志愿中的第一专业志愿;
类: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我校本科专业志愿中的第二专业志愿(除会计学、审计学专业之外);若考生分数达到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线,则录取为第一专业志愿。
2015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艺术特长生招生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