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1. 时间:2014 年11 月10 日-14 日,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 地点: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 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