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根据考生的入学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二)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体检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