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听力、嗅觉)、胸部放射线检查、化验(谷丙转氨酶)。
1)体检要求: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夜须清淡饮食。
2)凭准考证进入体检中心,婉拒家属进入。
3)验体检者照片、准考证、身份证,符合要求者方可发放体检表格,杜绝冒名顶替,现场工作人员指导并检查表格填写是否完整。
4)体检当日外科检查中,若发现甲状腺、乳房有异常,需进一步 超检查的,体检者自付费。
5)体检结束若肝功能异常,通知体检者进行肝 超及肝功能复查,体检者自付费。
6)矫正视力在1.0的,矫正度数≥—800的考生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复查。
7)胸片结果异常的,考生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复查。
体检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华检体检中心;
体检中心电话:(021)61281328
地址:嘉善路118号(近复兴中路路口)明园商务中心 座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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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中心电话:(021)61281328
地址:嘉善路118号(近复兴中路路口)明园商务中心 座三楼;
九、重要告知
各招生培养单位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公平、公正、自主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查,终根据初试、复试及全面审查的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医学院将审核、汇总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已经上报不得更改,正式录取名单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网上公示。
未尽事宜,请浏览本网后续发布的通知。
各招生培养单位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公平、公正、自主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查,终根据初试、复试及全面审查的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医学院将审核、汇总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已经上报不得更改,正式录取名单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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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方式
电话:021-530688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箱:yzb@***.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yjsy@***.cn(研究生院)
微信号:shsmuyzb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5年4月14日
电话:021-530688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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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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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项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