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学校、学生及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三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博士生所在单位承担。工程博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课程体系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实行多学科交叉培养和导师团队联合指导。学位论文工作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学位论文能反映学位申请者的贡献及创造性成果。工程博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上海交通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与学位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