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初定为5月23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及考场详见准考证(一般于考试前
三天下载准考证)。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法学、应用化学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执行。
医学院各专业:除参照《指导意见》相关条款外,对《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法学、应用化学专业学费人民币5,000元/人·年,医学院专业学费人民币6,500元/人·年。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人·年。
八、其他
本次插班生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站:http://zsb.***.cn
十、本章程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2.考生可于考试一周后,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各科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情况。
3.我校初定6月初组织面试,择优确定录取人选,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网上公示预录取名单,通知体检。
4.我校于7月上旬将插班生预录取名单提交市教委备案审核,由市教委审定并通知学生所在高校办理学生的转学手续。
5.通过审核的学生于9月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相应专业插班学习。在未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之前,若违反上海交通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则取消其插班生资格。
6.通过上海市教委审定的学生,在办理完转学手续后,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
7.转入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相关规定,经转入专业所在院系认定后,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和转换。
8.转入学生在取得学籍后,修满该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插班生考试及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