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加分政策按《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执行。
(2)可加分的考生,请带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1月10日前到我校招生
办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本校招生网上公示。
2015年上海建桥学院春季招生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