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2015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入学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中旬由研究生院寄给本人。
4.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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