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 、C、D、F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
⑵、考生须参加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⑶、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否则不得录取。我校录取合成总分由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应分合计总分占50%、技能测试总成绩占20%、面试占30%三部分组成。
⑷、录取合成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合成总分=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应分合计总分×50%+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为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4.5×10×20%+面试×10×3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⑸、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先按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顺序依次比较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对应分)择优录取。
⑹、加试科目:面试。
2015年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自主招生依法自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