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分为推荐报名和自荐报名两种方式,推荐报名和自荐报名的同学经人才学院院务委员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
1、推荐报名:学院(系)团委根据人数比例,每个年级可分别推荐2-4名,研究生可推荐60名,社区学院可推荐60名。学院(系)团委成立专门的选拔委员会,对提交报名材料的学生进行逐个审核,根据招生条件分类选拔(即兼顾4项招生条件比例及年级比例),将表现突出的学生在《上海大学人才学院报名表》中“学院意见”栏里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将其作为推荐生推荐给人才学院,学院在上报推荐名单前务必在全院进行公示。
2、自荐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但未获得推荐名额的同学可通过自荐的方式报名。自荐同学需邀请老师、人才学院历届学员撰写推荐信。
2015年上海大学招生简章第十期报名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