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对法律硕士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的其他报考要求:
(一)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还须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新题型)。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等教育”(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英语四级(CET-4)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我部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14年10月底关注我部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同等学力”四个字。
(四)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见表二
2019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全日制王传丽主编:《国际经济法》(第4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