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对港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对考生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语言能力、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面试分数相同时,依据考生“综合素质”、“临场应变能力”、“思辨能力”、“语言能力”和“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的顺序,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入选考生名单报学校对港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015年韶关学院对港自主招生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