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应届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进修本专业主干课程6门或6门以上成绩为优秀(须提交成绩单原件),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2篇以上。
(5)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只能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考生(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只能报考035102法律硕士(法学)。
2015年山东政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