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3.各专业学费如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5年新规定。
附件1: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表—省外部分.xls
附件2:2015年省外考点招生专业一览表.xls
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简章省外其他几项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