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成绩已经我校阅卷人员及工作人员反复核对确认,不存在试题漏批及计分登分有误等情况。若考生对我院自命题科目成绩有异议,请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于2015年2月15日上午9:00――下午3:00(仅此一天)至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文化东路91号),艺术剧场313室(电话:)进行核查,逾期不予办理。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成绩复核由专门工作人员完成,考生不得接触试卷,复核仅限于试卷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阅等项目,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统考科目因网上评卷,一般不提供成绩复核,确实有异议的,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在2015年2月15日上午9:00――下午3:00(仅此一天,逾期不予办理)至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文化东路91号),艺术剧场313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所查科目、所查科目成绩、联系方式等。由我校汇总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我校,再由我校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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