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
(四)公示预录名单:4月15日--4月20日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五)4月21日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
2015年山东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