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推动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具体体现。各试点院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校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山东省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计划及院校信息
2.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结构
3.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
4.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数据库结构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5年3月11日
2015年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加强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