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按科类分别划定普通文科、普通理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口高职按专业类别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若报考的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按科类分别划定普通文科、普通理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口高职按专业类别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若报考的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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