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开展调剂工作。
2、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3、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未达到我校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或参加复试后由于其他情况不能被我校该专业拟录取,且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申请校内或校外调剂。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须向拟调剂专业提出申请,并参加拟调剂专业的复试(可调剂专业请参考《调剂补充说明》);申请校外调剂的考生应积极与外校相关院校联络,复试通过后须在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
4、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接收校外调剂考生、调剂至外校的考生均需完育部研招网(yz.***.cn或yz.***)的调剂程序。
201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