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并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2、我校不负责定向就业类别毕业生的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
3、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4、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去向为大中型旅游企业、政府部门、旅游教育与培训机构以及旅游产业等关联性企业等。在旅游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意志的大时代背景下,在《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等政策指引下,旅游专业人才需求旺盛,我校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研究生就业前景良好。
201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非全日制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