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3、根据规定,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档案、不转户口,并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5年6月,具体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201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非全日制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