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
3.初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4.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制定的《2015年MBA/MPA/MPACC联考考试大纲》、《2015年MBA/MPA/MPACC联考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注: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5.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自行查询下载。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一般在2015年3~4月在我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进行(具体请届时查看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网站)。
2.复试内容: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面试、政治笔试、心理评测。
3.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5.资格审核。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报告);
(2)本人简历(5份);
(3)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请自行下载、打印、盖章);
6.体检:通过复试的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三)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不转档案户口的考生须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一般为2015年6月份。
201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考试和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