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0年9月1日之后的);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3.本人研究方向和科研成果与申请专业一致或基本相符;
4.五年内,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含)以上课题,或在学校认定的核心A期刊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或在学校认定的权威B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
201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人为在职教研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