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其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资审前获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不含所报考导师)。
6、本校教师报考须持人事处批准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并将原件提交研招办,否则报名无效。外校在职、在读人员报考须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01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