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题:面试与专业适应性测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施意见》组织专家制定。
二、考试考核: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学院专业素养考核实施细则或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在考核中被举报或查出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颁布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三、评分:依据报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专业素养考核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院纪检督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五、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六、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七、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八、公示预录名单:4月13日―20日由我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九、4月21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准备录取通知书发放。
十、依据有关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5年春季、夏季高考。
十一、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2015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命题、考核、评分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