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
2、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及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及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其中参照综合素质评价选拔考生时,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及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情况录取。
3、录取具体方式: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优先满足本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有特别要求的,将按照该省的录取文件政策执行)
5、我校在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模拟投档的情况和各省录取文件,经和各省招办沟通,投档比例设置为1:1,能投档进我校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符合招生政策规定,是不会被退档的。在山东的投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我校在实行不完全平行志愿或是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招办的规定,以不超过1:1.2的比例投档。
6、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7、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8、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招办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9、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10、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主要进行文化课测试、体检和身份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5年山东工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