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声乐、器乐考生不得使用钢琴以外任何形式的伴奏。舞蹈考生请自备伴奏带或CD、练功服。
2、考生参加主项专业测试时只需携带身份证、省份报考证、《山东大学(威海)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乐器,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的核验后,需在考生登记表上登记有关信息并签字。
4、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评委透露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照违规处理。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保持安静,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区内及周边逗留。
山东大学(威海)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