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夏季学期可安排的实践教学除教学实习、认知实习、专业实习及社会实践外,还可结合专业特点安排项目设计、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培训、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夏令营活动等。
2、夏季学期可安排的课堂教学课程主要包括通识教育类课程、双学位项目课程、辅修专业课程、重修类课程以及各学院开设的专业前沿类课程、创新课程、学术专题讲座等,还可以逐步开设面向校外学生的课程,举办面向校内外学生的暑期学校。
3、本阶段工作同时接受夏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为便于课程安排,夏季学期建议开设小学分、短学时课程。如教师申请新开课程,请填写《山东大学(威海)开课申请表》,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开课。开课要求请参考《山东大学(威海)关于加强通识教育的实施意见》(山大威校教字[2012]18号文件)。
4、夏季学期时间4周,课程的教学内容以学生需求为原则,不拘一格、灵活安排,学生自主选择修读。
5、2014级学生军训时间为夏季学期前两周;其他课程请按照新版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并在排课时选择排在夏季学期后两周。
2015年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制定学年夏季学期教学执行相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