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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五制高职招生录取照顾政策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含厂办子弟校)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的加10分

2015年四川省五制高职招生录取照顾政策调整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含厂办子弟校)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的加10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05:36:00 解决时间:2018-03-26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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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小学、幼儿园(含厂办子弟校)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的加10分。
  ??????????? 2018-03-26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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