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按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2号)相关规定执行。
2. 2015年4月10日前试点高校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传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按相同格式同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向我院报送我省合格生源名单,以便我院核对、补充考生报名信息后,按时在“阳光高考”平台上确认各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对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文化成绩可放宽至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即可的考生,高校在报送合格考生名单中应予注明。
3. 试点高校向我院提交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应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增补相应的招生计划。
4.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经教育部和我省公示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我院根据其所填志愿向有关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录。
5. 对通过试点高校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考生,高校的拟录取名单应在4月10日前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报我院,我院在4月20日前办理录取手续。统考录取期间,高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增补所录取单独考试合格考生相应招生计划。
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