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学成绩优秀,学术研究突出者,经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
1、获奖证书类: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区级加1分,校级加0.5分。
2、论文类:一般刊物有论文加2分;核心刊物有论文加5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
加分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累计不超过10分,特岗教师须提交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交学院备查。
2015年四川师范大学特岗教师在职教育硕士的复试办法(考生须知)获奖证书及论文等加分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