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核工作
(一)审核内容及要求
1.审核转录学生名单
将拟定的考核成绩合格的五年高职学生转录名单(含转录成绩)专文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拟转录学生名单须经院(校)长签字并加盖院(校)单位公章。
2.审核学生基础信息
(1)对转录学生姓名、性别、族别与原录取库信息不符需更正的,准备好书面报告(盖公章)、公安机关出具的学生户籍证明材料(原件)或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必要的证明材料。
(2)对转录学生身份证号码与原录取库信息不一致需要更正的,准备好书面报告(盖公章)、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正身份证号码的更正通知(原件)或学生初中毕业学校及市州教育局(招办)出具的因学生当年参加中考报名时身份证号码填报错误需更正的证明材料(原件)、转录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愿放弃转入高校专科层次学习的学生处理办法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教〔2014〕37号)文件精神,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在达到中等职业教育层次培养要求且未转录到高等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可以颁发中职毕业证。中职毕业证申领流程:不转录学生向中职学校提出领取中职毕业证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同意;学校审核通过,填写《申请领取中职毕业证书学生名单》(附件5),签章后报高职院校;高职院校在办理转录审核手续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后不再更改。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将不转录学生名单返高职院校;高职院校将不转录学生名单返中职学校,学校凭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不转录学生名单,为学生办理中职毕业证书。
2015年四川省达州中医学校成都校区五年制高职转录年制的转录分专业计划由高职院校上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