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可适当加分,具体加分办法和加分幅度,由市州招委拟报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后执行”调整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可在20分的范围内适当照顾加分,具体加分办法和加分幅度,由市州招委拟报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2.原少数民族考生可累计加分政策调整为:“符合多种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高分值的加分项目,不再累计加分。
2015年四川取消3好学生、艺体特长等加分五制高职招生录取照顾政策调整调整以下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