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本科第一批同科类省定录取控制线。如录取未满额,学校可向相应省(市)教育考试院申请降分录取(不低于本省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线)。
2、我校将遵循按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3、本项目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其他同学享受同等待遇。
2015年四川农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