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与指导。
2、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考务工作小组:组织并协调相关处室、系部负责组织考试(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制作准考证、编排考场、阅卷与评分、复核及汇总成绩。整个过程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
(2)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学院单独招生方案制定、单独招生宣传、生源组织、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免试入学和加分项目的审核认定和公示、准考证发放、新生录取、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3)安全保卫与综合服务小组: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后勤保障、考生报名缴费和志愿者服务。
(4)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纪检监督,保证保证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015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组织保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