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德育成绩;
4.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由于各招生院校试题难易度不同,所以我院的录取分数和其他院校的录取分数不具可比性。
2015年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院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