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资格材料初审: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报名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初审结果查询及公示:考生于2015年6月3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我校将于6月3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示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考核测试:初审合格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综合面试,测试日期为2015年6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认定及公示:我校根据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择优确定我校“励志计划”入选考生资格和资格认定专业(专业认定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排序,遵循志愿,但专业须在考生所在省份公布专业内),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我校2015年“励志计划”入选考生。
5、录取办法:
(1)高考录取分数的要求
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线),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要求,择优录取。
(2)高考志愿填报的要求及专业录取原则
入选考生须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即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批次的须在该批次填报;未单设批次的,平行志愿的须在第一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非平行志愿的须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考生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投档到我校后达到优惠政策且体检合格者,我校按资格认定的专业予以录取。
2015年四川大学励志选拔程序及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