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规定。
2.我校2015年高职招考录取,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将高中组考生根据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中职组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各专业(除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以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我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我校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录取时,直接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未被录取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者,高中组可视同组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中职组可视同组同类别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3.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按照相同录取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
4.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2015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招考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