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于5月15日前向所在中职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中职学校根据桂教高教〔2015〕25号文件要求择优推荐,由校长实名于2015年5月25日前向我校推荐。同时将推荐名单报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教育处,统一在广西职业教育网(网址:www.***)、广西八桂职教网(网址:www.***)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中职学校将拟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须于2015年5月25日前报送我校招生就业处(地址: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收件人:吴伟琴,电话:0777-2808566,邮编:535099)。推荐材料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2年度中职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中职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职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
3.我校于6月2日前完生资格审核,并在钦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qzuzs.***/)公布符合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15年钦州学院本科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名推荐及资格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