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在我校网站上查询:www.***.cn 。
2.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5年泉州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省外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