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退费标准:2013版-《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为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院还设立了学习奖、职业技能奖、科研奖、才艺奖、宣传奖、创品牌奖、素质教育奖、体育竞技奖等20余大类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百万爱心工程、勤工助学中心等助学体系。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校招生普通文、理科专业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在生源不足时,可依据各省招生录取政策,申请降分投档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除参加文、理科文化考试外,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
第十五条福建省内考生:“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第十六条除福建省外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我校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以省考试院公布结果为准。
第十九条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第二十一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颁发办法:在校学习期满,修完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发给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泉州理工职业学院(邮编:362268)
电话:0595-22500777、22545888、
2015年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收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